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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永:《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上传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0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其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植根于中国原始协商民主的政治传统。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数千年文明绵延不绝的国家,具有原始协商民主的政治传统。早在原始社会后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采取协商民主方式,传贤不传子。夏朝建立后,我国实行了家国同构的政治形式,但仍然保存了较多的协商民主的传统,甚至重臣们可以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如周朝著名的“周召共和”就是古代协商民主的典范。后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圣君、贤相、清官、顺民”的贤能政治模式,其中隐含着大量的协商民主因素。

  然而,原始协商民主毕竟没有形成严格的政治制度,因此很容易遭到破坏。尤其是清朝建立后,乾纲独断,将君主专制制度推向极致,破坏了协商民主的政治传统。不过,我国具有“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的优秀文化传统,“破坏”不等于“灭绝”,待时机成熟时,这种协商民主必定会重现于世。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民主政治的智慧结晶。

  民主和富强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既实行了选举民主,也恢复了协商民主。如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参议会,实现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统一;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积极促进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把协商民主推向了全国;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五一”口号,又把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建立新中国的关键一环。

  人民民主专政把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指南。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政治协商制度。虽然那时中国共产党把“协商民主”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措施,尚未使用“协商民主”的概念,更未上升到制度层面,但它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起点。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成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并把“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九大强调,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并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显然,它不是原始协商民主的简单再现,而是“建立在另一种基础即高级基础上的‘原始的’民主”,充分保证了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总之,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我国原始协商民主的政治传统,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原文刊登于《河北日报》2023年2月24日第六版

附件1: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pdf